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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9-02

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就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仲恺【2023】006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一)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二)招标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权,为加快推动仲恺高新区存量资产盘活工作,以及更好推进公共停车位规划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区管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可利用的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情况,区管委会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将辖区共计12013个停车泊位纳入收费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并将仲恺高新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的30年特许经营权授予给特许经营者。

3、招标范围: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改造建设共12013个车位(路内泊车位11442个;路外停车位571个)、停车场联网改造、三级诱导屏及配套工程,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区域地点

单位

数量

1

路内泊车位

11442

1.1

仲恺中心区

11442

2

路外泊车位

571

2.1

大学生孵化基地停车场

60

2.2

仲恺公园停车场

280

2.3

仲恺体育馆停车场

170

2.4

潼侨公园停车场

61

合计

12013

(四)特许经营权费用:本项目建设投资72095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费用为61110万元。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不低于61110万元,由特许经营者自行筹措。

(五)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 (含建设期1年)。

(六)项目运作方式: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1、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给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支付特许经营权费用。

2、特许经营者获得开发和运营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泊位的特许经营权后,对项目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项目运营取得经营收入。

3、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项目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区管委会指定部门。

(七)特许经营权方案

1、特许经营权费用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不低于¥6111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成交费用为准。

2、特许经营权费用支付

特许经营者应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管委会实施机构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特许经营权成交费用。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招标项目详细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并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截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投标人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缴款凭证或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四、参与投标方式

(一)本项目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产权招投标系统)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V1.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操作规程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照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会弹出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以供投标人保存或打印。

(二)目前产权招投标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投标前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开标时,按相关时限规定,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未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也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如招标文件有要求递交原件核查的,投标人应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自拟,原件资料无需密封),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规定的现场递交标书的时间及地点与纸质投标资料同时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原件,投标人应认真核对退还的原件,签收后若有遗失,应自行负责。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有关递交原件的要求准备。

(四)投标人应在办理CA证书时,同步开通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网上投标时,必须对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五)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完成网上投标后,从产权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请投标人在响应前详细阅读以下网址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zyjy.huizhou.gov.cn或(http://113.96.111.173:22880/#/login),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咨询系统运行维护商(蔡工:0752-7121032)。

(七)标书制作及响应:

(1)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若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签章完成加密后,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产权招投标系统。

(2)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己加密的文件格式*.ebms_tbg电子投标文件至产权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递交的U盘(或光盘)存储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

五、特征码检测事宜

为防范围标串标、促进交易公平公正,本项目将在开评标时进行特征码检测。

(一)检测内容:包括投标人网卡地址、确认投标时使用的网络IP地址(以下简称: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由产权招投标系统自动提取比对。

(二)检测应用: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的,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产权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确保相关版本是最新版本,应当次投标、当次从产权招投标系统中下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产权招投标系统上完成线上投标工作。

2.为避免IP地址和硬盘序列号误测问题发生,建议投标人不要使用公共网络或拨号电话宽带登录交易平台和上传投标文件,同时不要使用U盘进行签章。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除可选择现金转账缴纳保证金方式外,亦可选择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一)现金转账缴纳保证金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在产权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产权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缴款凭证。(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因受系统限制,投标保证金暂时不接受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等第三方转账)

(二)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保证金:选择「保证保险」,选择保险公司后,点击「申请保险」,阅读「申请协议条款」,点击「确定」按钮,点击「支付」获取收款信息,由投标人基本户转账至给出的收款账号中,支付完成后即可更新结果及下载保单。

(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在产权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也可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地址:http://zyjy.huizhou.gov.cn。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

开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二桥金山商务中心A栋一楼(金山汽车检测站旁行车方向第四间)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2-2525820

(二)招标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侨冠南路甲子桥旁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52-2898816

(三)招标监督机构: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98816

(四)交易平台服务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752-3278419

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日

招标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日8时30分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投标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日8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答疑澄清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日8时30分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日8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1日17时30分

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0分

现场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评标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序号

标段名称

开标地点

评标地点

1

仲恺高新区智慧共享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2号开标室

2号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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