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AFYCG2022023
二、合同名称: 淳安法院机房设备升级改造
三、项目编号: CAZFCGGK2022-10号
四、项目名称: 淳安法院机房设备升级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淳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59号
联 系 方 式:0571-64881205
供应商(乙方): 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 601室
联 系 方 式: 183571924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机房设备升级改造
服务要求: 按合同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 30天,以项目实际开工、完工日期为准
服务地点: 淳安县人民法院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郑旭明、王朝阳、吴文生、陈鹏、江宝全、余永璟
九、验收意见: 经验收小组讨论,形成如下终验意见: 1.项目建设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设备系统运行稳定,各项功能指标满足建设要求 2.项目建设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3.同意淳安法院机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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