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黄山市公司委托,就安徽省烟草公司黄山市公司物流中心标准烟分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2-3690)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本项目二标段(包装机更换)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安徽省烟草公司黄山市公司物流中心标准烟分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4-02-3690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二标段:包装机更换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福建科盛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29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苏州施洛克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6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湖州鼎恒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8000元
公示期: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zczb.com/)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黄山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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