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南华东路同丰里自编之一
8425.00元/月/总面积
18 ㎡
2023-06-21
6 年
商业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6-21至2023-07-05)
房产
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凡在广州市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报名(不可转租经营)。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5、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6、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备案、证照、许可证等全部审批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应提前至少5日提出申请。承租方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7、办理相关证照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仅为承租方办理出租用途所需相关证照提供资料,所出具的资料仅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以不能办理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甲方按物业的现状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必须对出租标的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升级改造方案、效果图、线路图及新平面图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如承租方并无按照向出租方提供的该物业升级改造相关图纸资料进行施工,则视为违约,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9、在招竞租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权。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一)、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报名须提供:
1、有效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提交资料,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1、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2、持照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自然人须提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一、物业权属人:广州市海资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二、产权用途为:无产权证 。
三、招租单位:广州市海资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四、物业地址:海珠区南华东路同丰里自编之一。
五、招租物业建筑面积:18平方米。
六、物业用途:商业 。
七、招租价格:月租金8425元起。
八、租赁期限:6年 。
九、招租信息发布:于2023年 6 月 21 日在广州产权交易网发布招租信息。(公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6楼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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