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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epc

· 2023-06-06

洪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H-HH-20220915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洪发改﹝2022﹞22号,项目业主为洪江市水利局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洪江市安江镇片区、黔城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一)取水泵站工程;新建黔城自来水厂取水泵站和改建三岩湾水厂取水泵站。(二)净水厂工程:改造扩建黔城自来水厂和三岩湾水厂至6万立方米/日。(三)二次加压泵站工程:新建磨石坡泵站,规模为4000立方米/日;新建安江大桥泵站,规模为8000立方米/日;新建瓦庄山泵站,规模为4000立方米/日。(四)配套管网工程:供水管网建设110.65千米。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EPC

1.2.2 建设地点:洪江市安江镇片区、黔城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金额为:49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黔城供水公司梅子湾水厂厂区升级改造及供水区域扩容直供;2、安江供水公司山岩湾水厂厂区升级改造及供水区域扩容直供;3、乡镇独立供水水厂改造。主要为对供水效益好的沙湾集镇水厂、江市集镇水厂进行提质改造建设,新增托口三里水厂扩容直供范围沅河镇黔阳坪社区。

1.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景观、给水、排水电气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和服务。具体设计标准按规范确定,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 质量要求:(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2)施工: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4月23日修正版)及国家现行规定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 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 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双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⑨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 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设计单位。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91720221014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0140930分。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5-7732665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水利局

地 址:洪江市

联 系 人:钦先生

电 话:1387454871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顺天国际大厦1508室

联 系 人:王新民 项目负责人:田国红

电 话:0745-238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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