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19号后座车棚阁楼
1400.00元/月/总面积
70 ㎡
2023-03-01
6 年
商业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3-01至2023-03-14)
房产
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一、物业权属人: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产权性质为:历史用房 。
三、招租单位: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四、物业地址: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19号后座车棚阁楼。
五、招租物业建筑面积:70平方米。
六、物业用途:商业 。
七、招租价格:每平方米月租金20元起,月租金每年递增3%。
八、租赁期限:6年 。
九、招租信息发布:于2023年3 月 1 日在广州产权交易网发布招租信息。(公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过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6楼物业部)。
(一)意向方资格及相关内容:
1、凡在广州市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报名(不可转租经营)。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5、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6、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备案、证照、许可证等全部审批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应提前至少5日提出申请。承租方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7、办理相关证照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仅为承租方办理出租用途所需相关证照提供资料,所出具的资料仅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以不能办理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该物业为历史用房,水电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9、收取3倍合同期末月租金为租赁保证金、收取升级改造保证金5万元。(承租人要对物业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免租期为1个月,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升级改造,并提供有资质的可靠性房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结果为II级以上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升级改造保证金无息退还)。
报名须提供:
(一)企业法人须提供:
1、有效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提交资料,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1、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2、持照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自然人须提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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